招标采购
隆阳区 2025 年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隆阳区 2025 年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 2025-08-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MCZB-2025-CG2025-28
项目名称:隆阳区 2025 年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460500.00 元,最高限价:460500.00 元
采购(内容)需求:
5.1 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5.1.1. 种植培训
培训时间:7 天
培训人数:137 人,分四个班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咖啡种植、蚕桑种植、香樟种植
培训人员条件:男 16-59 岁,女 16-54 岁持证残疾人,具备从事种植项目条件和技术基础,确有培训需求的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亲属也可参加,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优先。
5.1.2. 养殖培训
培训时间:7 天
培训人数:70 人,分两班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生猪养殖
培训人员条件:男 16-59 岁,女 16-54 岁持证未就业残疾人,具备从事养殖生猪项目条件和设施,确有培训需求的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亲属也可参加,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优先。
备注: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结束后,培训学校应给参训学员发放不低于 500 元相关培训的生产生活物资。
5.2 实用技术培训(理发服务培训)
5.2.1. 培训时间:30 天
5.2.2. 培训地点:隆阳区城区宾馆
5.2.3. 培训人数:20 人
5.2.4. 培训内容:理发,对培训后实际开店创业的,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
5.2.5. 培训人员条件:全区 16-49 岁持证残疾人,有培训意愿且能生活自理的肢体残疾人。
备注:理发服务培训吃住在培训学校全部负责,且培训学校应保证每人发放一套理发工具,承担学员的往来交通费用 200 元 / 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报合同履行期限,但不能超过 2025 年 9 月)。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大纲有关要求培训,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并根据采购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及相关工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纳税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拟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相关培训工作经验。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申请人:
4.1. 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售价:400.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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