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大宗食材、原辅料材及水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大宗食材、原辅料材及水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B-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大宗食材、原辅料材及水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包大宗食材(主食、肉类、牛奶、蛋类、豆制品、油、鲜(冻)水产品等)
第二包:原辅料材(调料、干货、果蔬类、水果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包大宗食材(主食、肉类、牛奶、蛋类、豆制品、油、鲜(冻)水产品等);
(002) 第二包:原辅料材(调料、干货、果蔬类、水果类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包大宗食材(主食、肉类、牛奶、蛋类、豆制品、油、鲜(冻)水产品等))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采取投兼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第一包至第二包,在第一包中被评审小组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参与后续标包评审。;
(002 第二包原辅料材(调料、干货、果蔬类、水果类等))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采取投兼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第一包至第二包,在第一包中被评审小组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参与后续标包评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时间 2025 年 08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方式邮箱获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审核完成后,供应商需回传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4)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信用查询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0)单位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1)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800 元 / 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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