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实时-资讯】马营镇镇属公办幼儿园食堂辅食材采购项目
【实时-资讯】马营镇镇属公办幼儿园食堂辅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LRZ-20250808-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马营镇镇属公办幼儿园食堂辅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2.6568 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教育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马营镇镇属公办幼儿园食堂蔬菜、水果、干果、干货、调味品类、水产类、糕点类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水果、干果、干货、调味品类;
·(002)水产类;
·(003)糕点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蔬菜、水果、干果、干货、调味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 2024 年 8 月至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至少连续 6 个月证明文件为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水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 2024 年 8 月至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至少连续 6 个月证明文件为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 糕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 2024 年 8 月至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至少连续 6 个月证明文件为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主体业态需包含糕点类)。
4.涉及冷链配送(如含奶油等易腐糕点),需额外提供冷链运输能力证明,包括专用冷藏车辆及温度监控设备
5.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 2024 年 8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 6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应与复印件保持一致,原件查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证明文件现场核实,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在陕西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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