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白山市艺术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增加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白山市艺术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增加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吉林省 2025-08-11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白山市艺术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增加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1.2. 招标编号:ZXZB [2025] 006 号;
1.3. 预算金额:25 万元。
1.4. 采购范围: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5. 供货地点:白山市
1.6. 服务标准:合格。
1.7. 质保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 2 年。
1.8.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提供近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 [2016] 125 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之间有合作关系或其他利益联系的,不得参与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售后服务体系;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逾期不发售,售后不退。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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