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汕头市下蓬中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下蓬中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QT25-80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下蓬中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市下蓬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采购内容
学校为非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在校师生约 2100 人。食堂位于校内(德山路北 188 号),食堂后面面积约 160 平方米,餐厅分三层,总面积约 1200 平方米,主要经营普通饭菜、面食、糕点及风味小吃、小炒、面包点心等。
(二)规格数量
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无预算,食堂饭菜价格按上级相关部门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由就餐人支付。
(四)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止一年,合理安排开放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服从学校安排)。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六)规模
学校为非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在校师生约 2100 人。食堂位于校内(德山路北 188 号),食堂后面面积约 160 平方米,餐厅分三层,总面积约 1200 平方米,主要经营普通饭菜、面食、糕点及风味小吃、小炒、面包点心等。
(七)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市下蓬中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汕头市下蓬中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明确承诺或如实声明;
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如遇电子文档,请自备 U 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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