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5年购置电动巡逻车招标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5年购置电动巡逻车招标
一、招标编号:GXTC-C-251560088
二、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2025年购置电动巡逻车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2025年购置电动巡逻车,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卷烟厂内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被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任 一网站的失 信被执行 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5、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 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截图。
注:提供上述1-4项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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