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迎宾街道鸿伯园小区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迎宾街道鸿伯园小区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迎宾街道鸿伯园小区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项目
招标编号:JLYS-2025012
招标范围:对迎宾街道鸿伯园小区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安排保洁人员对小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楼道清扫,负责选派服务人员、车辆,为甲方提供服务。
预算金额:177,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177,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限: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满意可以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相关服务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因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采购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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