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景阳校区、南阳校区)中、小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景阳校区、南阳校区)中、小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8-12
一、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景阳校区、南阳校区)中、小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09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GS202508-36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景阳校区、南阳校区)中、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 2025 年新生及小学 4 年级学生约 2800 人(以学生实际订购量为准)。
质量标准:服务期限 1 年。
服务期限:严格执行《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 号)文件规定,即校服要完全与质量应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38305 等国家标准,严格落实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质检检验标准,文件中强制性必检项目(如甲醛、有害物质)等,要求供货企业提供的质检报告做到应检必检。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约 55 万元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中学秋装,夏装,80 元 / 套;小学秋装,夏装,65 元 / 套)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交货,并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本次抽检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成衣合格标识,校服成衣合格标识中要有检验合格证明号码,需于本批次成衣检验报告编号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③在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资格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三项扫描文件,扫描成不包含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 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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