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S0SQ020253063)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市辖区
一 、招标条件
本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59.26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 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2.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投标人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 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 式自拟);
2.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 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投标人没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 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宿迁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
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 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拟派的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由本单位连续 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以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会议,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
2.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3 08:00到2025-08-18 17:00
获取方式: 详见公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02 09:0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09-02 09:00
七 、其他
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JS0SQ020253063 ,招标人为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2026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清洁保洁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1.宿迁市烟草公司沭阳分公司,地址:宿迁市沭阳县北京南路20号沭阳县烟草公 司、沭阳县沭城街道北京北路182号烟草公司老办公楼等场所。沭阳分公司需配清洁保洁人员4名,服务 期1年零4个月,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配电工服务人员1名,服务期5个月,自2026年8月1 日至12月31日。
2.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分公司,地址:宿迁市泗阳县淮海东路泗塘河桥桥东侧泗阳县烟草公司的场 所。泗阳分公司需配清洁保洁人员4名,配电工1名,服务期1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宿迁市烟草公司泗洪分公司,地址:宿迁市泗洪县青阳镇和谐路3号泗洪烟草公司;泗洪分公司老 办公楼区(泗洪县青阳镇建设南路3号)等场所。泗洪分公司需配清洁保洁人员4名,配电工1名,服务期 1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3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9.26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 标处理。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中标人数量:1名。
1.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 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2.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投标人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 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 式自拟);
2.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 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投标人没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 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宿迁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
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 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拟派的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由本单位连续 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以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会议,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
2.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 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8月13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8月18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 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可编辑版,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 箱,发送完成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联行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2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 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专用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采用银行 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项目简称”。投标人因未按本 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月2日9 时 00 分。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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