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食堂经营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食堂经营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食堂经营项目(二次)
(二)采购人
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
/
(五)采购内容
食堂经营服务单位 1 个
(六)实施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 3 号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校内
(七)服务期限
三年(2025 年秋季学期起至 2028 年春季学期末止),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享享受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1.1 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冀财采 (2020) 6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二、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
将报名资料原件按以下顺序扫描一个 PDF 格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邮件内容: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需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如被授权人报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四、开启
(一)时间
2025 年 8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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