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朝霞街道 2025 年下半年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LZH25ZB07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霞街道 2025 年下半年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霞街道 2025 年下半年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霞街道 2025 年下半年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朝霞街道 2025 年下半年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3.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磋商结果均无效,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 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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