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重安招字(2025)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庆安井蓝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2.1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投标人提供三轴、四轴、六轴货车等设备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2.2 招标范围:重庆庆安井蓝实业有限公司 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投标人需提供适合项目运输的车辆为招标人提供运输服务,本次招标服务: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的报价要求)。
2.3 本项目预估金额为 1000 万元(不含 9% 可抵扣增值税),本次招标仅为工作量预估,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不保证预计工作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投标人应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投标人慎重考虑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4 招标项目名称: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
2.5 服务地区:西南地区。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 服务时效:投标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 30 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车辆在 1 小时之内出车,车辆及时到位率达 98% 以上。
(二)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 - 2026 年废石渣管线物资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一)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件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3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或国家有效网上截图)。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从事过相同或类似项目运输的业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依据,或以结算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2.5 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三轴车或四轴车或六轴货车不少于 10 辆,以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为依据,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是指车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以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为准)。(若为六轴货车,牵引车和挂车一起为一辆,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投标 “牵引车和挂车” 数量不一致的,则以数量最少的 “牵引车或挂车” 为有效数量),(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具体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期交易。
2.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和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未被列入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低劣等实质性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主责交通事故、一般 A 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庆安井蓝实业有限公司实施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具体购买方式及所需资料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
七、其他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重安招字(2025)15 号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可简称):
①《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 word 版(附件 1);
②《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
③《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3.4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3.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③《投标意向书》(附件 3),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④《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附件 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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