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详见项目需求书。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 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下列A、B两项,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A.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1日17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本,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14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 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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