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曲江亚鑫御风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YQZB200903)
一、招标条件
本曲江亚鑫御风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000 万元,招标人为能兴阿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拟建曲江亚鑫御风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境内,曲江区为韶关市市辖区,位于韶关市南部,县境内地势较低,主要为中山丘陵、盆地和沉积平原,曲江区境内地形呈四周高、中间低状态,属山地丘陵盆地地貌;东部和西南部为海拔 800 米和 1000 米左右的中山所环抱;北部为海拔 300 米 - 500 米的丘陵所围;中部则丘陵、盆地交错,丘陵海拔多在 200 米以下,谷底的冲积平原海拔多在 80 米 - 100 米之间,地势由中部向四周逐级上升。本工程场内山岭重叠、沟壑纵横,地表植被以杉木、灌木及竹林为主,西距武水约 20 公里,东北距浈水约 18 公里,场地东侧有高速 G422(武深高速),南侧有省道 S344,西侧有 G6011(南韶高速)、国道 G106,场内外多条县、乡道南北贯穿,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曲江亚鑫御风电场总装机容量 50MW,超出功率部分限发,配套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主变容量 1×50MVA,35kV 采用单母线接线,汇集风电场内 2 回 35kV 集电线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江亚鑫御风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江亚鑫御风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可以承装一级,须工商注册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8 拟派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安全专 业负责人须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机械施工负责人须 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该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1 联合体要求: 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4.2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办理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4.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4.4 联合体投标文件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签 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 写明联合体各方按投文件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3.4.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8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采用营业执照购买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扫描盖章并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资料齐全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 / 套,售后不退(本项目只采用线上购买的方式,不收取现金;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使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提供供应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七、其他
1# 风区概况
曲江亚鑫御风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境内,曲江区为韶关市市辖区,位于韶关市南部,县境内地势较低,主要为中山丘陵、盆地和沉积平原,曲江区境内地形呈四周高、中间低状态,属山地丘陵盆地地貌;东部和西南部为海拔 800 米和 1000 米左右的中山所环抱;北部为海拔 300 米 - 500 米的丘陵所围;中部则丘陵、盆地交错,丘陵海拔多在 200 米以下,谷底的冲积平原海拔多在 80 米 - 100 米之间,地势由中部向四周逐级上升,东北距始兴县城约 18 公里,场地东侧有高速 G422(武深高速),南侧有省道 S344,G6011(南韶高速)、国道 G106,场内外多条县、乡道南北贯穿,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曲江亚鑫御风电场总装机容量 50MW,超出功率部分限发,配套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主变容量 1×50MVA,35kV 采用单母线接线,汇集风电场内 2 回 35kV 集电线路。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御风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不限于:
本项目需为风电场项目规划、 包括设计、 采购、 施工及报建及红线内的地勘协作(包括但不限于: 植被(苗圃、 林木、 植被、 废弃建筑物构筑物、 坟墓等)、 征协调地补工作经费、 税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 水土保持规费、 环境保护规费等内容的工程及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开工前各项备案及报建工作全部内容(施工图纸设计及技术服务时地表设施拆迁补偿(场外部道路征设备运输的所有费用、 场内外所有电力及通讯引起的线路、 地下或地上管阿网拆迁所涉及费用)、 施工图设计与设计缺陷、 地勘地调费及设备场地性质费均要恢复; 工程建设期所有工程测量事的全部工作以及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业主提业要求够进所有相关采购)、 安装、 林地、 地复垦、 调试、 试运行等各工作; 直至项目全部并网、 设备验收及全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力调查、 防洪验收、 涉及风开沟验收、 水保、 环保、 安监、 安评及土管回复报告验收等), 并对安全、 质量、 工期、 工程成本的有性控制负全面责任直至商业运行和间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 “服务” ), 工程完工后, 通过能兴阿鑫 智能能源有限公司达标投产(参考风电项目达标投产规定)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符合设计各要求并完好地交付移交给招标人。
承包人应进行的施工配合中没有具体规定, 但可从合同合理推断为工程正常实施或工程达到 合同规定功能所需的工作或材料, 如同合同明确规定该工作或材料一样。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工程、 场地的平整、 风电基础施工、 风机及基础、 风电场地安、 风场集电线路、 升压站土建、 升压站设备安装、 风机的机电设备安装及所有附属机构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及场内所有土建及、 安装、 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 施工临时料堆场、 技术服务等,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风机机位点、 升压站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土建、 安装工程, 编制专项的绿色施工方案并实施, 包含全部设备材料运输、 倒驳、 接车、 卸车、 仓储、 保管、 试验、 调试、 试运行、 验收、 消缺处理至移交验收发包人使用并可以; 以上期间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临时送出检查验收工作等, 承包人负责对特种设备和消防系统进行检测、 试验、 验收等, 以使本工程获得特种设备和消防系统的全部许可证, 以及工程的发电、 入网、 用电、 送出工程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电源应供应为永临结合, 项目竣工后, 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永久 电源相关手续。
3.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以项目发布开工令为准,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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