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省玉溪监狱证据保全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云南省玉溪监狱证据保全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X-2025-07-26
2.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监狱证据保全室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2677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元整)。
4.采购需求: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1执法证据保全系统套160000.0060000.00
2保全高清翻拍仪台11260.001260.00
3 RFID标签编码机台11550.001550.00
4 RFID物联网管理主机台130000.0030000.00
5射频识别系统及终端台12600.002600.00
6抓拍摄像头台1680.00680.00
7证物智慧型电子标签卷21900.003800.00
8无线远距离条码扫描枪台1260.00260.00
9电子标签读写设备台110000.0010000.00
10 RFID超远距手持盘查设备及系统套113500.0013500.00
11移动光盘刻录机台11360.001360.00
12蓝光刻录光盘盒3150.00450.00
13光盘包装盒个5020.001000.00
14—体化智能受理台台19000.009000.00
15大屏电视台12600.002600.00
16智能证物保管主柜台14200.004200.00
17智能证物保管副柜台23500.007000.00
18智能证物密集柜组123100.0037200.00
19防磁柜组14900.004900.00
20除湿机台12900.002900.00
21温室度显示屏台1860.00860.00
22保全室整体监控套19000.009000.00
23保全室消防报警系统套13650.003650.00
24交换机台13000.003000.00
25机柜个11750.001750.00
26插线板个376.00228.00
27档案盒个30010.003000.00
28物证封存袋个10012.001200.00
29电子驱虫设备个2115.00230.00
30档案装订机台15000.005000.00
31环境消毒机台12100.002100.00
32档案消毒机台12500.002500.00
注:
1.投标人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和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
7.质保期:设备≥2年,系统≥3年。
8.供货地点:云南省玉溪监狱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获取;
4.获取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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