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标讯★
广西 2025-08-19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5-TF-08041),比选人为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绿化养护修剪服务,预估服务数量为975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3750.00元(含税)。
1.4交付期: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日7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内容。
1.5服务地点:广西玉林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比选人将选中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7框架协议有效期: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预算额度执行完毕或2028年8月31日止,先到为准,预计采购期为36个月。本项目为框架比选,以上预估金额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参选人参选时须考虑风险。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的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5元/平方米,参选人的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
备注: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5年4月至应答截止时间在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参选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参选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参选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至2025年8月22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宁市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委托);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确认。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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