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标讯★
广东省2025-08-19
受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QD-CS20250808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承诺函格式承诺相关内容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响应承诺函格式承诺相关内容)。
(3)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线上登记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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