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最新发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办公及网点家具项目
最新发布: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办公及网点家具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2-10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办公及网点家具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54-010-K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预算: 1000 万/年(含税)
采购周期:三年
中标投标人数量:最终入围不多于五家公司,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拟入围供应商数量的2倍。
6. 招标说明:
(1) 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不多于5位中标投标人。
(2) 本次项目中标人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项目相关货物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中标人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3) 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人,项目有效期内以最终所有入围单位报价为最高限价,实际购买时通过询价方式在中标人间进行竞价,由综合价格最低者(家具价格+远程运费价格)供货。
8.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通用条款: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为家具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经销商应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家具只接受一家有效投标人报名;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以保障产品的售后及相关服务,提供相关场所有证明材料。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可涵盖工行新疆分行机构所在区域,并具备工行新疆分行辖内的配送能力。
投标人需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9. 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方式: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无证明材料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式两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并获取。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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