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昭通市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昭通市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
一、招标条件
本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5.627549万元,招标人为彝良县第二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1456275.49元,参照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采购金额随每年的招生规模增加而变化,以最终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粮油类);(002)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新鲜肉类);(003)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水产类);(004)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蔬菜、水果、杂类);(005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糕点、奶制品、桶装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粮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零售业,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2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新鲜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零售业,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3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水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零售业,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4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蔬菜、水果、杂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零售业,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5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糕点、奶制品、桶装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零售业,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是有意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并电话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确认后的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456275.49元,参照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具体采购金额随每年的招生规模增加而变化,以最终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5.最高限价:1456275.49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71791元/年;二标段最高限价:4664333元/年;三标段最高限价:70633元/年;四标段最高限价:613089.69元/年;五标段最高限价:234328.5元/年。)
6.采购需求:拟采购5家供应商为彝良县第二幼儿园提供各种粮油、干货、调料、蔬菜、肉类、糕点、水果、水产、牛奶、桶装水等配送服务。具体采购品种及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天分批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标段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粮油类)包含:大米(粳米,国标一级大米)、菜籽油(非转基因)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标段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新鲜肉类)包含:前夹座尾带皮带骨分割新鲜猪肉(不含脖子肉、尾巴、蹄膀)、整扇带皮带骨新鲜猪肉(即白条猪肉,不含猪头肉、脖子肉、尾巴、蹄膀)、牛肉、鸡肉、鸭肉、羊肉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标段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水产类)包含:鱼、虾等水产动物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标段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蔬菜、水果、杂类)包含:蔬菜、水果、豆制品类、蛋类、调味品、淀粉类、坚果、面条、米线、抄皮、饺皮、天麻、调味品、杂类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标段彝良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及食材采购项目(糕点、奶制品、桶装水)包含:糕点类、酸奶、鲜牛奶、桶装水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按合同约定周期配送。合同生效后,服务一年一评价,考评合格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质量要求:所供产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8.服务地点:彝良县第二幼儿园。
9.结算及方式:(1)按月结算,根据每月询价确定的商品价格×实际完成的商品供应数量进行结算,一旦中标,投标下浮率不得调整。(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根据当月结算金额和投标下浮率确定,即当月结算金额×投标下浮率=当月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人按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
(2)市场询价由采购人代表、食堂管理员及供应商代表共同参与,每月覆盖昭通市3家以上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留存询价影像及签字记录,并于食堂公示栏公示3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为预防发生食材安全事故而导致某个中标供货商停止供货,做到供货保障有预案。同一投标人可任意选择(项目名称)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段(即:如果顺序靠前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零售业,餐饮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是有意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并电话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确认后的供应商邮箱。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400.00元/份,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在缴纳文件费用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9月0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0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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