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疆伊宁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升级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 EPC 招标公告
新疆伊宁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升级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 EPC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升级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EPC)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6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域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智慧交通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相关设备设施土建基础、管道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及网络安全配套建设等 (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套服务等) 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服务及缺陷责任期 (保修期) 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完成施工其他相关工作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伊宁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升级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宁市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升级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EPC))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资质以原件具备或行业):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含以上) 或具备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含以上) 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2) 施工资质要求:主体施工单位需满足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含以上) 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以上) 资质;二是若主体施工单位仅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含以上) 资质,则联合体成员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以上) 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 10 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贰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 (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同时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名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 施工类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网站截图须须体现查询网址,如有网上传至网页的业绩请提供具体网页的情况说明以表真实 (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或情况说明应加盖公章鲜章,以上业绩资料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2) 设计类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 - 至今,以计或划师时间为准) 投标人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2 项 (须提供不少于 2 份完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企业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不做要求;
3.6、财务要求:近 3 年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资金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且近三年财务无亏损。(如为联合体,本项财务要求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其他人员要求:
(1)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 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 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 (含以上) 职业证;
(4)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预算人员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设计相关各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以上人员信息查询打印件。
(5) 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 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 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超过 3 家 (含牵头人),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 10 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设备厂家无需报送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疆内企业本项资质具有项目管理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各项下的职责;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各项下的职责;
3.9、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函、建筑实名制承诺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由牵头方提供);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须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牵头方提供);
(3)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须提供无围标串标承诺书 (牵头方提供);
(4) 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 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主体公章;
(5) 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 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index.html) 查询失信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须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主体公章;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x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无),须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主体公章;
(7) 投标人需确保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 自身无任何欠税记录,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事实不存在及原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格式自拟);
(8) 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违法税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版查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不得加载额外的检索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9) 项目班子人员每月驻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投标人自行承诺;
(10) 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予以承诺 (格式自拟)。以上 (3)-(8) 条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0、其他要求:
1.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 10 号) 要求,自治区外企业需提供注册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2. 拟投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 项目班子人员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是退休人员,不得是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7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企业,请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1. 其他招标文件递交的报名资料: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 (设计单位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施工单位需提供)、企业类似业绩加盖至少 2 份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证明资料 (详见本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单位近六个月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 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 3 套购买招标文件,对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资信不满足要求的,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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