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
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国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85.8%、14.2%。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区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土地占用,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仿形机械手、自动抛丸机、自动喷砂机、全自动研磨机等先进制造、精密加工、试验检测设备79台套同时配备智能化、数字化管理系统,淘汰砂轮机、抛丸机、空压机、车床、修磨机等旧设备15台套。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制动器等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32万套;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衡水市冀州区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期:自动线(立式加工中心8台、机械手2套)90天(含),手动线(立式加工中心4台)45天(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其他要求:制造商参加投标时,其委托代理商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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