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5万元,招标人为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申请注册并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交易所核定额度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交易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债券发行起始日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承销5亿元及以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成功案例业绩(业绩要求独立承销业绩)。提供主管机构签发的债券无异议函和债券发行成功登记的Wind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如未体现项目规模应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解释:独立承销业绩包含两种情况:1)投标人为单一主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完成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额度达到5亿元及以上2)投标人为联合主承销商之一,在一份债券无异议函下,单独发行成功额度达到5亿元及以上(以Wind截图上载明投标人在“主承金额分摊”中显示金额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独立承销业绩”适用该解释。
(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财务为牵头人提供即可)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投标人必须截出4个网页的打印件时间,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日的时间段为准)。
(6)投标人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自拟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可在联合体协议中体现余额包销承诺,且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或电子公章)。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资格要求:人员资格及业绩等相关信息由成员之一提供即可。(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或电子公章后将原件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报名方式: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发送至电子邮箱4.售价:200元,此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10时00分
七、
发行规模:申请注册并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交易所核定额度为准)。
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如果含权,发行人有权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赎回选择权。
票面利率: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届时根据投资者簿记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安排:获得注册批复后,将根据集团实际投资需求、市场利率走势及当期现金流状况,审慎择机、分期发行。发行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最高限价:1125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撰写申报材料、协调审核机构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定价及销售、债券登记上市和
发行后服务:帮助公司选择并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队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2.3券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即可开始实施,至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且在2026年1月31日前成功拿到交易所批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交易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债券发行起始日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承销5亿元及以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成功案例业绩(业绩要求独立承销业绩)。提供主管机构签发的债券无异议函和债券发行成功登记的Wind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如未体现 项目规模应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解释:独立承销业绩包含两种情况:1)投标人为单一主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完成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额度达到5亿元及以上2)投标人为联合主承销商之一,在一份债券无异议函下,单独发行成功额度达到5亿元及以上(以Wind截图上载明投标人在“主承金额分摊”中显示金额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独立承销业绩”适用该解释。
(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财务为牵头人提供即可)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投标人必须截出4个网页的打印件时间,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日的时间段为准)。
(6)投标人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自拟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可在联合体协议中体现余额包销承诺,且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或电子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资格要求:人员资格及业绩等相关信息由成员之一提供即可。(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或电子公章后将原件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200元,此费用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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