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D(LY)-FW-2025-08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98000.00 元,招标人为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提供商品配送服务,包含文具、零食、饮料、桶装水、冰淇淋等商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FH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上午 09:00-11:30, 下午 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到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涟源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商需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JHD(LY)-FW-2025-0802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或零售业。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红公章,一式两份。投标人具有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同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同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
(3)根据财办库〔2022〕17 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提供报名时间期间在 “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红公章,一式两份。投标人具有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同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同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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