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 - CGFW - 2025082501
项目名称: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37500 元;
服务需求: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及要求:具体要求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 - 2005)、《档案著录规则》(DA/T18 - 199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 - 2000)、《电子卷宗阅卷目录规范》(FYB/T52021 - 2018)进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记录名单(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
3.5 供应商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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