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市 2025 年麓湖苑销售中心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 2025 年麓湖苑销售中心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HBZB-2025-27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麓湖苑销售中心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 年麓湖苑销售中心物业服务,服务要求详见范围:麓湖苑销售中心、景观示范区、业主会所和样板间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日常维修服务及安全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麓湖苑销售中心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麓湖苑销售中心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B.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务机关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 “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其他组织:“信用中国” 查询无数据的则需要提供经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输入单位名称 (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打印,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不一致的,以当天打印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其他组织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不到的,以承诺函为准);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 2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 2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 / 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其他范围:麓湖苑销售中心、景观示范区、业主会所和样板间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日常维修服务及安全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 - ZB2025 -...
-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BXZBN820250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