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盱眙县中小学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弱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盱眙县中小学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弱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808 - 正军 - 2025082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盱眙县中小学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弱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 万元,招标人为好味膳智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商为一个包,采购内容为盱眙县中小学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弱电工程,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盱眙县中小学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盱眙县中小学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弱电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①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部分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中型企业应与符合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部分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1)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六要求)(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物资 电气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书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资格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完成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完成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 08 - 26 08:30 至 2025 - 09 - 01 17:30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单位于 2025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前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可采用网上报名),资料费 300 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逾期不予接受,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 09 - 05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 09 - 05 15:00
开标地点:淮安市
七、其他
(一)投标保证金:无;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 1% 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可视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退还: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方式:中标人携带两份保证金单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至采购人同意退还证明,至采购人处办理。
(三)本项目采用两次网上以上磋商报价,投标报价应由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内容。(磋商报价表见示范格式七,接到报价通知后五分钟内将报价表填写好并递交评标委员会)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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