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预包装食品采购招标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预包装食品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W-HQ-202506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预包装食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规模:详见公告 概况: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预包装食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预包装食品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5)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6 09:00到2025-09-01 17:00
获取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 14: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09-16 14:3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W-HQ-2025067。
2.项目名称: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预包装食品采购。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按实结算)。
4.采购需求:为满足师生多元化品质生活需求,现对江苏科技大学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区域部署的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采购预包装食品,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指定商品、配套物流配送,并完成日常上架补货工作,确保智能销售机和无人超市售品稳定供给,满足师生日常消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在合作期间供应商未能履行响应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招标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或验收累计有3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5)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3.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00至14:30;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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