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C-2025-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497692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洛啤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临街洛阳市啤酒厂区,主要改造内容:罐二车间二层及两个楼梯间的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发送我公司邮箱。
3、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洛啤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阳市啤酒厂改造项目-罐二车间二层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HNZC-2025-17;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临街洛阳市啤酒厂区;
2.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临街洛阳市啤酒厂区,主要改造内容:罐二车间二层及两个楼梯间的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工程;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14976.92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发送我公司邮箱。
3、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2、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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