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 万元,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响应)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 招标项目编号:2025HZBZXK0898
(二) 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1.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2.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级中学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3,000,000.00 元
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 采购标的:惠州仲恺高级中学小卖部商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2) 数量 (单位):1 年
(3)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三) 投标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响应)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时间:2025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 元。
(五)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下午 15:00 (北京时间)
(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个日历日)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下午 15:00 开始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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