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0 万元,招标人为富宁县嘉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80 万元 /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 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⑦不存在违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的情形;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按需聘用的项目经理应当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数量不应具体要求,各供应商应据自身实力和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满足项目实施即可。
所有人员均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允许兼职使用。
2.3 建立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处理机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项目名称: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80 万元 / 年。
5. 采购需求:为确保项目物业管理相关手续得以顺利移交,引入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竞争机制,针对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拟对文山市富宁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6. 服务期限:2025 年 10 月 01 日 - 2028 年 08 月 31 日。
7. 其他要求:无。
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项目需求,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⑦不存在违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的情形;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按需聘用的项目经理应当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数量不应具体要求,各供应商应据自身实力和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满足项目实施即可。
所有人员均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允许兼职使用。
2.3 建立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处理机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 (售价):400 元 / 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A、B、C 项资料均需提供):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格式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属于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原件)(格式附件) 及身份证 (原件);
B. 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企业基本概况介绍 (原件)(格式自拟)。
C.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根据下述情况择一提供资料:
(1) 供应商自愿作出资格信用承诺的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 (格式附后) 以及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项目需要提供的特定 / 特殊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2) 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或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 (在信用修复期不适用承诺制), 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的印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 (提供供应商盖章的复印件);
②供应商具备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 (成立未满一年) 可提供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供应商盖章的复印件);
③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提供供应商盖章的复印件);
④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供应商盖章)(重大违法记录是: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提供上述 A 区的所有资料一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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