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 - YB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7 万元,招标人为廉江市营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廉江市营仔中学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营仔镇人民路 8 号,目前学校现有教职工 82 人,学生约 1332 人,住宿学生约 960 人。食堂内部配套设施完善,设有厨房、粗加工间、熟食加工间、消毒间、仓库、冰库等。目前,食堂已基本配备餐桌、餐椅、消毒柜、冷库、不锈钢厨具等设备,能够满足日常运营的基本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格式,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书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务会计制度资格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格式,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书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标准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由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廉江市营仔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须包含餐饮服务范围)》相关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非 “三证合一” 的证照,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廉江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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