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宿迁联通智慧教育展厅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宿迁联通智慧教育展厅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Q - G - K1 - 2025 - 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宿迁联通智慧教育展厅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2.114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 1 名为宿迁联通提供智慧教育展厅建设的供应商。
1.3 预算金额:182.1149 万元(不含税)。
1.4 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5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 2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1.6 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 2 年。
1.7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1.8 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821149 元,投标人 “合计不含税总价”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任意一项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宿迁联通智慧教育展厅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宿迁联通智慧教育展厅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数字系统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含税)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发票需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的查验截图,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在 50% 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 / 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平台的信息为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录入期内或禁限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 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 MAC 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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