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南医科大学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医科大学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ZX-A1-25147003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医科大学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8.750444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医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南医科大学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拟建 200m³ 生活垃圾中转站以及周边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医科大学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医科大学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5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可为供应商其分公司人员))
(3)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证明材料:建筑企业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按要求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信息)
(4)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及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可兼任),劳资专管员 1 人 (可兼任),资料员(可兼任)1 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资专管员、资料员,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如下: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明。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相关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明。⑤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明。⑥劳资专管员:不做岗位证要求,提供人员身份证及本单位出具的岗位任命书(格式自拟)及本单位社保证明。⑦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明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明。(证明材料: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 3 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可为供应商其分公司人员))(2)注册建造师证书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注册专业符合建施文件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3)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
3. 被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至现场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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