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白济汛集镇迁建工程景观电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济汛集镇迁建工程景观电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250158D7Q1008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50158D7Q10085
项目名称:白济汛集镇迁建工程景观电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93680 元,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白济汛集镇迁建工程景观电气项目,建设内容为:安置点景观人行路沿路设置 立式太阳能庭院灯、球场设置专用投光灯及广场附近设置立式高杆灯及配套的管线、检查井、配电箱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响应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 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后 50 个日历天内完工。
交付 (实施) 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白济汛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确保满足项目 使用需求及功能满足,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 登记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结 果网页打印件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 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 响应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 材料。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 情况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 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说明或纳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 容说明或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书)。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 供:①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 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设工程的项目 负责人的承诺书)。
3.3 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 电气、自动化、光源与照明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提供①技术 负责人职称证书,②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用要求供应商未在采购人验证查询发现之前未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 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8: 00 至 12: 00,下午 13: 30 至 17: 3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注明公司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所报项目名称的报名资料(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可以参与本项目磋商。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9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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