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 年制氧机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 年制氧机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信 2025-09-01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 年制氧机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XY-202509-03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项目内容:对院内制氧机相关设施进行维保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2.3、服务期:一年;
2.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预算金额:22.00 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无需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申报资料,证明其可以不缴纳。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拟派维修人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和豫财购 [2016]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网站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提供加盖各单位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需提供承诺书)。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00—12: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3、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 / 份,售后不退;
4.4、供应商领取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特别提醒: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6.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派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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