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乌市热力家属区“四到户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市热力家属区“四到户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市热力家属区“四到户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5.456807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乌市热力家属区“四到户改造”工程,其中包含10kV外网及土建部分、电气部分、0.4kV外网及土建部分和户表部分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乌市热力家属区“四到户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市热力家属区“四到户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8日10时30分到2025年09月03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 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的身份证(原件)(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及逾期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注: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1时00分。
七、其他
售价(元):500/份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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