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GLD2025081400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7.863388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三耗禾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七、其他
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GLD20250814007;
二、招标项目:智慧化食材分拣中心项目 - 第一批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采购预算:678633.88 元,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 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以下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近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网络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扫描到该邮箱。
2、本项目招标文件 200.00 元 / 份(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申请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等)、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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