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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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CDZS (DL) 2025 (竞磋 - 09)-05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7.074758 万元,招标人为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拟采购供应商 1 名,进行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相关工作。
(二)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二)获取方式
远程办理: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1)扫描发送至邮箱,收到报名成功及磋商文件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报名时扫描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
(三)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 300 元 /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七、其他
受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 “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DZS (DL) 2025 (竞磋 - 09)-059
2.采购项目名称: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
3.采购人: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 1 个包)
1.本项目 1 个包,拟采购供应商 1 名,进行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相关工作。
服务期:90 日历天(具体活动时间与采购人协商为准)。
2.本项目所属行业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 ---- | ---- | ---- |
|1 | 罗江区 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调元镇顺河村)| 建筑业 |
注:1. “所属行业” 即标的所属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②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③建筑业;④批发业;⑤零售业;⑥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⑦仓储业;⑧邮政业;⑨住宿业;⑩餐饮业;⑪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⑬房地产开发经营;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⑯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以上行业分类详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件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 份。
2.途径:远程办理: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1)扫描发送至邮箱,收到报名成功及磋商文件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报名时扫描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
3.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段:开标当日 09 时 3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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