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RGC-2025-0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464895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位于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面积 8766.68㎡,本工程主要工作为渣土清理至正负零及渣土外运,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合同、发票等应产看、承诺书及证明文件。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2.3.2 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且在安阳市智慧运行城市市管理士办公室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3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信用中国” 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2.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明均应在有效期内,证明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 “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位于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面积 8766.68㎡,本工程主要工作为渣土清理至正负零及渣土外运,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1.1 项目编号:GRGC-2025-0013
1.2 项目名称:钢三路与安宁街交叉口东南角海绵型口袋公园绿化清表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484648.95 元
1.5 采购内容:渣土清理至正负零及渣土外运,(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7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日历内完工。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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