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08-ZB06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服务类投标报价区间为 40%-60%,招标人为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合作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户注册、电厂侧的议价、中长期交易、交易策略制定与交易实施、月度交易、月内交易、现货交易、绿电交易与碳证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属于商业服务;
(2)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提供其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批复的入市协议、售电公司平台使用协议及售电生效公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有 10 名及以上具有劳动关系的全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风险管理、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提供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截止前 3 个月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截止前 3 个月的税收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投标声明书(加盖公章);
(1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14)投标单位对于自身风险、关联风险、经营风险提供说明,正在审理未完结代理交易售电合同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三年内与电力用户有合同纠纷不得参与投标,投标方不得用欺骗手段达到中标目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6)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8 日 19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七、其他
7.1 采购条件
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08-ZB06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限价:1. 服务类投标报价区间为:40%-60%
2. 服务类计算基数为网间购电结算价;
服务地点:奎屯市创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合作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户注册、电厂侧的议价、中长期交易、交易策略制定与交易实施、月度交易、月内交易、现货交易、绿电交易与碳证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25 年 09 月 20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3 报名缴费的方式:
3.3.1 报名缴费方式:网银转账 (转账信息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3.3.2 报名金额:人民币 300 元(大写:叁佰元整)
7.4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4.1 报名所需资料:
7.4.1.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7.4.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7.4.1.3 报名缴费的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7.4.1.4 提供单位开票信息 (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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