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斗门村原“知青楼”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9月最新招标:斗门村原“知青楼”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TD2025-GC0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斗门村原“知青楼”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1391338.05元,招标人为珠海城帆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斗门区斗门镇斗门村内的原“知青楼”进行结构加固补强工程,并拆除一层部分房屋,新建钢结构用房。对原“知青楼”及新建钢结构用房内部进行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斗门村原“知青楼”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斗门村原“知青楼”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或以上资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四)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八)其它事项:
[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证明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时,则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购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为被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截图。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公对公转账缴费成功后将《购买标书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未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视为报名未成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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