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博物馆 “文明印记 —— 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 赴哈萨克斯坦展出文物包装运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博物馆 “文明印记 —— 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 赴哈萨克斯坦展出文物包装运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PZT202509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博物馆 “文明印记 —— 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 赴哈萨克斯坦展出文物包装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 4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博物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博物馆 “文明印记 —— 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 赴哈萨克斯坦展出文物包装运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博物馆 “文明印记 —— 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 赴哈萨克斯坦展出文物包装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博物馆 “文明印记 —— 中国古代工艺文物精华展” 赴哈萨克斯坦展出文物包装运输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供应商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格式自拟)。
3. 提供供所属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经税务机关盖章的完税凭证。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 供应商应具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 / 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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