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XXT(Q)-2025-00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8.168652 万元,招标人为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招标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正立面外墙提质改造工程);(002) 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标段(山墙外面外墙提质改造工程及室外管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正立面外墙提质改造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2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项目;3.2.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2.4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三个月社保证明。
3.2.6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开户证明复印件;
3.4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或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 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10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拟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002 湘澧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绿色低温高耐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标段(山墙外面外墙提质改造工程及室外管网))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2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项目;3.2.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2.4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三个月社保证明。
3.2.6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开户证明复印件;
3.4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或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 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10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拟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
七、其他
服务要求:
1.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80 号令执行。
3. 缺陷责任期:两年。
合同条款:
1. 工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完工;
2. 建设地点:云南镇雄石井村;
3. 付款条件:工程完成 50%,支付进度款的 40%,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结算审计完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预留 3% 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
4. 质量保证期限:12 个月,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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