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市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项目 - 城市污水管线排查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市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项目 - 城市污水管线排查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YY-2025-08-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项目 - 城市污水管线排查修复工程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吉经开管发〔2025〕1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市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项目 - 城市污水管线排查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排查修复九江大路、达人街等 17 条街路污水管线,长度约 31.8 公里,对管线淤堵渗漏部位进行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2025 年 10 月 1 日 - 2026 年 6 月 27 日,共计 27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标段编号及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质量要求: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质量要求
施工 JLZYY-2025-08-27-1 吉林市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项目 - 城市污水管线排查修复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工程施工 3792598 元 投标人应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 5 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 JLZYY-2025-08-27-2 吉林市吉林经开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项目 - 城市污水管线排查修复工程(监理)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工程监理 80000 元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工程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建部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建部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单位提供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从业单位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从业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 号】文件要求。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或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 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 <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 > 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 号)中相关规定。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施工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 日 9:00 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 16:00 前,投标人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 日 9:00 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 16:00 前,投标人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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