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9月最新推荐✦
(招标编号:JTZB (2025) 062 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2.5 万元,招标人为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预算 22.5 万元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
受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洽谈。
一、项目编号
JTZB (2025) 062 号
二、项目名称
乐山市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简介
详见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参照川财采 [2022] 78 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本项目报名费用:人民币 300 元 / 份。
1.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 2025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9 日 9:00-17:00 将报名资料(包括介绍信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费支付页面截图、所报包数),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介绍信格式自拟。
2.磋商文件获取: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以代理机构 邮箱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将以 邮箱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在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特别说明
1.上述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唯一方式,本项目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2.各供应商务必写明准确、有效的磋商文件接收邮箱地址,否则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介绍信应当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介绍信应当签名并盖手印后扫描
1.采购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相关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00(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提交。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快递的磋商响应文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周转用房智能水电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国...
-
高浓度有机(高盐)废水处理及危废杂盐优化工程扩建项目劳务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