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楚雄市益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市益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楚雄市益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
2. 项目编号:ZYB(招 - 101-20250707CX)
3. 入围数量:本次入围采用合格制,入围数量不限。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量,投标人不得就此进行投诉。
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楚雄市益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项目,入围数量不限,对楚雄市益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医疗器械供应,供应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等,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5. 供货方式:根据楚雄市益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计划供货,价格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采购控制价,投标人入围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产品参数、质量等供应。
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 质量及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8. 入围期限:一年,年度合同履约 / 争议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资格。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对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其中之一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评标小组。(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1.2.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2 年 - 2024 年任意一年即可)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2025 年新成立的提供报纸即可;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4.2 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 年 01 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6.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
1.6.3 投标人若入围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以下(1)和(2)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投标人所供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投标人所供产品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可范围须覆盖所供第一或第二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所供产品在《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 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发送至邮箱)
3.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 年 09 月 23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3.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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