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景洪市乡村环卫设施和环卫车辆更新改造项目
景洪市乡村环卫设施和环卫车辆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景洪市乡村环卫设施和环卫车辆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估算金额:3724.39万元。
2.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止。
2.3交货时间:本项目计划分批次分区域进行交货,中标人须在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按书面通知的要求完成交货,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项目总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交货时须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的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整车一致性证书、机动车发票、随车工具、车辆保修手册及落户相关材料。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景洪市勐养镇、勐罕镇、普文镇、勐龙镇、景哈乡、基诺山乡、大渡岗乡、勐旺乡、景讷乡、橄榄坝农场、东风农场11个乡镇及农场。
2.5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1)在质量保证期内无偿为招标人提供维修或更换等服务,在接到设备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维修或更换设备,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中标人应当在24小时内响应并及时为招标人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中标人所需时间超过5日的,中标人还应当提供替换设备供招标人无偿使用。若中标人未履行按时对设备维修义务或提供更换设备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向第三方购买相应设备维修服务或临时租用设备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免费提供所有设备使用培训视频资料,对日常使用及维护提供长期指导。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7质量保证期:所有设备(包含整车所有必要零部件)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因不能正常使用需进行更换的,更换的设备或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2.8招标范围:
(1)对勐养镇垃圾中转站、普文镇垃圾中转站、景哈乡垃圾中转站和勐罕镇等各乡镇垃圾中转站的提升改造设备更新,提升垃圾日处理量,拆除老旧垂直式垃圾压缩机,更换为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完善站内配套设施;
(2)将景洪市辖区内9个乡镇,2个农场社区管委会692个村民小组、459个居民小组垃圾分类桶由容量为120L更换为容量660L;(3)逐步淘汰更新报废黄标车、无牌车、老旧垃圾收集车和洗扫车等环卫车辆。更新采购环卫作业车辆和生活垃圾移动式压箱体。通过改造提升乡镇生活垃圾的收转运能力,改善人居环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注:(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投标人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
(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4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成立之日。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人须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编制在一个PDF文档或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PDF文档或文件夹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内容。文件发送成功后,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要邮寄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通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温馨提示:投标人应提前熟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以免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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