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DZQZ.FCG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 万元,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米面油粮类、调料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奶制品类、水果类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500 元 /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七、其他
线上报名方式
将 “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后致电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供应商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线下报名方式
携带领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提前电话沟通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中国航信高科技产业园区周转用房智能水电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国...
-
高浓度有机(高盐)废水处理及危废杂盐优化工程扩建项目劳务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