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全自动切角包膜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全自动切角包膜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MM2025WS004 - 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全自动切角包膜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全自动切角包膜机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人: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自动切角包膜机设备采购项目,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2 套,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代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运行、验收,还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培训、设备维护等伴随服务,采购内容如下:
(1)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全自动切角包膜机 2 套,主要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全自动切角包膜机
数量:2 套
备注:含收瓶炉、自动分道及并道系统。
(2)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全自动切角包膜机设备 1 套,主要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全自动切角包膜机
数量:1 套
备注:含收瓶炉、进瓶缓冲平台、出瓶缓冲输送平台系统。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完成设备交货及安装。
2.5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重复出现的故障(质量问题)保修期限顺延。(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可自行填报)。
2.6 交货地点:
(1)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白药路 1 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丽江市玉龙县大安乡大安村委会 3 - 4 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9 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能力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2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授权);同品牌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2 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0 万元的类似设备供货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协议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3 年 9 月 14 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验证码,未取得验证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结果截图。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②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及 “失信被执行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③2022 年至今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刑事案由” 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3.6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
4.3 招标文件 800 元 / 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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