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澜沧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澜沧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 10 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作业单位,来完成澜沧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选取其中 1 家自然资源局所遴选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由权利人同意委托所选取的技术单位开展工作,原则上同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接受委托不超过 4 个乡(镇)。
一、项目名称:澜沧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KMLC-202508-05
三、项目概况:
3.1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 “房地一体” 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2020)5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抓好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3〕1571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澜沧县全县 20 多个乡(镇)156 村(社区)110611 户(以实际调查数量为准)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工作有:农村宅基地使用及地上房屋的权属调查、不动产测绘、数据库建设及登记发证工作,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3.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3 招标预算:本次招标预算为 0 元,后续以实际委托项目的预算为准。
3.4 入围家数:10 家。
3.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年底前完成。
3.6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2024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
4.3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无失信信用信息或者信用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4.4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5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范围至少包含:测绘航空摄影 / 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4.6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 需提供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为 600.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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